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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融業問題
台灣金融業問題,不僅沒有競爭力,是更高層次的金融文化道德問題!法令是最低道德規範,連用最低標準台灣金融業都犯規連連,那麼距國際競爭力標準還差得很遠~~~
金管會懲戒
富邦投信案又將重罰彰銀。若加上國泰世華、台新、建華、竹商銀。外界大驚是怎樣一群人掌理台灣金流?台灣金融業內稽內控的銀行家道德怎麼了?
金管會送出投信龍頭富邦投信的懲戒案。又將重罰才歡度百年壽誕的彰化銀行,若加上連番重槌國泰世華、台新、建華、竹商銀。外界稱讚金管會之際,也大驚是怎麼樣一群人在掌理台灣的金流?台灣金融業內稽內控怎麼了?台灣銀行家道德怎麼了?
從基金到財富管理從最基本的存放款到最先進的外匯衍生性商品,從企業界常用的應收帳款業務到市井小民遭遇的信用卡催收。六家金融機構遭罰的業務幾乎涵蓋。所有金融服務顯示台灣金融業的問題;不僅是沒有競爭力,而是更高層次的金融文化與道德問題!
法令永遠是最低的道德規範,如果連用最低標準,台灣金融業都犯規連連那麼距離國際競爭力標準台灣金融業顯然還差得很遠。


金管會下周再開鍘,理財專員侵占客戶九千萬。重罰彰銀


陳一姍/臺北報導 中時電子報
彰化銀行去年十二月爆發理財專員田國雄涉嫌侵占客戶資產近九千萬元,金管會已完成金檢報告,發言人林忠正昨日表示,這是重大內部稽核與控管事件,下週四委員會將狠狠處分彰銀一次。
依銀行法一二九條,彰銀最高可能遭罰一千萬元。 因應高資產客戶需求,財富管理成為各銀行重點業務,金管會去年火速完成「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與「銀行對非財富管理部門客戶銷售金融商品應注意事項」,三令五申要求,各銀行必須成立專屬部門、由專人來服務高資產客戶。
最高可罰彰銀一千萬元由于高資產客戶每筆交易金額都很大,金管會更嚴格要求,銀行的財富管理部內部稽核與控管,必須列入銀行整體內控的重大項目。去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法規生效,十月各銀行陸續取得執照,豈料,十二月彰化銀行就爆發理財專員重大違紀事件。
根據金檢報告,彰化銀行臺北縣新店吉成分行理財專員田國雄盜領客戶近九千萬元資產,人已潛逃國外。三十六歲的田國雄在去年十月到十二月間,利用替熟悉客戶保管印鑑的機會,以客戶名義在吉成分行另外開一個戶頭。原本重大交易,主管應該負責把關,但田國雄又有主管的帳號、密碼,因此順利盜賣客戶原帳戶裏的基金後,錢匯到客戶的假帳戶,之後,再轉出到自己開在其他銀行的五個帳戶中。長達兩個月的作案期間,客戶原有九千多萬元淨值,最後只剩五百萬元,彰銀均未發現。
一直到十二月二十一日,田國雄全家潛逃出境,彰銀才發覺有異,主動報案,展開調查。內控機制失靈最大弊端林忠正說,這起弊案最大的問題,就是「從開戶到買賣,從頭到尾都是一個人辦理」。客戶因貪圖方便,把印章交給理專保管。
原本應該把關的銀行主管,把密碼告訴理專,缺少內控機制。 「金管會已經三令五申,財富管理業務必須要嚴格的內稽內控把關,」林忠正說:「業務才開辦,一開始就把自己的信譽搞砸了,所以這要狠狠處罰一次。」 據了解,此案疑點尚有,依規定,現行必須本人親自持雙證件,才能開戶,為何田國雄可以替客戶另外開戶?
銀行局將於下周,要求彰銀與相關人員就金檢報告,進行答辯,下周四委員會前建議懲處。 林忠正表示,根據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十四條,銀行必須把財富管理注意事項納入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如果違反,將依銀行法一二九條處以二百萬以上,一千萬以下罰款。田國雄另涉刑法偽造文書與侵占罪。至於失職主管是否遭罰,目前尚未決定。

金融道德 出了什麼問題?陳一姍
小年夜,金管會送出投信龍頭—富邦投信的懲戒案,開春第一天,又預告將重罰才歡度百年壽誕的彰化銀行。若加上十二月底以來,連番重槌國泰世華、台新、建華、竹商銀,外界稱讚金管會之際,也大驚,是怎麼樣一群人在掌理台灣的金流,台灣金融業的內稽內控怎麼了?台灣銀行家的道德到底怎麼了?
從基金到財富管理,從最基本的存放款到最先進的外匯衍生性商品,從企業界常用的應收帳款業務到市井小民遭遇的信用卡催收,六家金融機構遭罰的業務,林林種種幾乎涵蓋了所有金融服務。顯示台灣金融業的問題,不僅是業務孱弱,沒有競爭力,而是更高層次的金融文化與道德問題。
金融市場瞬息萬變,法令永遠趕不上市場,舉世皆然。因此,在歐美先進國家,金融是一種文化,法令只是最低的道德,更多是靠金融家的自律。除了銀行公會劃定清楚的界線,更多的時候,要靠銀行業者當下的瞬間,決定做,還是不做,心中要有一把尺。唯有金融業者心中有一把尺,公會才能基於公益與長遠發展,主動提出自律規則。
這是國外金融家之所以被稱為專業,受人尊敬的根本。 但在台灣,金融從來不是一種文化。為了防堵在其他國家根本不可能發生的現象,譬如以保險資金用於購併,金管會必須訂出多如牛毛的法令、解釋令。還得像打仗一樣,逐步推進。
此外,銀行公會的自律,往往是被主管機關逼的。年前,卡債事件鬧的沸沸揚揚,外界批評立法院民粹的同時,也不得不質疑,「銀行家」們為何如此被動地回應社會的質疑。 法令永遠是最低的道德規範,如果連用最低標準,台灣金融業都犯規連連,那麼距離國際競爭力標準,台灣金融業顯然還差得很遠。

中時電子報

Carol碎碎念~~~~~~
不用說台灣的銀行家,自金改以來,一些民間的銀行大多由財團把持,這一點對嗎?由此來看就可得知政府稽核能力有多低能。
民間財團怎麼可以把持銀行呢?中華銀行之於力霸,萬泰銀行之於太子集團,那一家財團不是把他們的銀行當成集團的免費融資機構。
去年底更傳出公股銀行即將被私人銀行併購的消息,彰銀、華銀都傳出過要被台新、中國信託併購。
政府的金改改出一大堆爛攤子要全民買單。

更氣人的是一兩年前的卡債風暴,銀行不斷釋放出有夢想就實現,有需要就行動的消息,根本就是誤導消費者惡性消費。
幾間發卡量大的銀行不用我說了,有些連基本的信用額度審核根本就是隨隨便便。若不是這幾年來政府的法令執行,我看那些黑心銀行還是會不斷幫客戶擴張信用額度。
這幾年的卡債風暴這些黑心銀行難辭其咎,沒有社會責任的行銷跟地下錢莊有什麼兩樣?
力霸集團風暴,那幾家借款額度大宗的銀行事後怎麼都不坑聲了?
當初的額度審核如果不是錯誤百出,怎麼會引發如此大的風暴。
事後敢跨海提告的居然只有兆豐銀行一間?
是怕得罪誰嗎?
為什麼這些銀行財團們如今要莫不做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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